景顺优信A,景顺优信C: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4 14:04 点击次数:129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7日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261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3月25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
景顺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券A类 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1002 26110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47,117,900.97 452,244.63
配利润(单位:元 )
金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
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18 0.264
权益登记日 2025年3月28日
除息日 2025年3月2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3月3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确定日:2025年3月28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5年3月3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4月1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5年3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
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5年3月27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
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 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风险。